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清算责任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
清算组的基本职能是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变价和分配,其具体职责包括: 1、接管破产财产; 2、管理破产财产; 3、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权利; 4、履行破产财务的对外义务; 5、制定和实施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 6、办理破产程序中介的有关
公司破产清算包括清算组的责任,清算则应当如实报告清算后的资产,不得由谋取私立的行为,否则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不能注销。
在我国清算期间的清算组是特殊的民事主体,清算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破产清算工作为限;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清算工作的完成,清算目的得以实现,清算组失去继续存在的理由。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首先需要申请破产,宣告破产之后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1、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首先应当申请,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是需要提供相应证据。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依法清算之后,公司才能够注销。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自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的债权人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且其受偿顺序有限制。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
破产清算公司职责包括: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
清算组的清算责任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