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
误工费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
交通事故的陪护费,需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通常只有一人,
计算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的标准如下: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 2、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3、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
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诉讼中一般由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是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时间来进行计算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人数原则上是一人,但医疗机构有意见的,参照意见。且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交通事故赔偿的护理费应当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护理费赔付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x护工人数。
交通事故赔偿中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票据进行计算。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事故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除了丧葬费还可以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