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有了担保人是否需要抵押物需要根据担保合同的具体规定确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如果约定不明
抵押担保抵押人是被执行人的条件是:如果债权人起诉保证人承担债务的,法院判决保证人偿还债务的,保证人就是被执行人,需要执行法院判决书。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
同一抵押物可以进行多次抵押担保,只要抵押物的价值不小于担保的债权的总和即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物失效担保不具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的,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民法典规定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仍然有效,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发生了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情况的,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因为毁损灭失等所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看担保情况的,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提供房产抵押的,担保人应当提供房产进行抵押。《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
能。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
担保人不一定需要有抵押物。因为担保一般有五种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定金等。其中,保证就是不需要担保物的。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
有抵押物还可以要担保人,但不是必须的。一般来说,如果已经有抵押物了,且抵押物的价值等于或高于债务的,此时无需在提供担保人,但是提供担保人也是允许的。
提供担保不一定要抵押物,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抵押物只是担保方式的选择之一。担保是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双方商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担保物,但是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