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抵押物出租时可以通过要求抵押人提供担保或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的方式保护抵押权。当抵押物在出租时,抵押物的价值减少了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或者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以虚假抵押物骗贷担保的,担保人如果是知情人且涉嫌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贷款诈骗罪是指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或者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文件等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担保人能处置抵押物。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抵押物有担保期限。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
担保抵押物的时效规定是: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物权不是抵押权。因为抵押权只是担保物权的其中一种,除了抵押权,担保物权还包括质权。如果抵押不动产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会设立的,抵押动产的,一般自动产交付后,抵押权成立。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1、范围不同。抵押权是担保
反担保物抵押是反担保的一种方式,主要指债务人或其他人不移转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本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本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债务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则应当优先处置抵押物,但是如果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实现物的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可以,如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出现,抵押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处理抵押财产,如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