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将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 1、行为人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 2、行为人明知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 3、具有致使他人身体健康遭受危害的危险性,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为以下几点: 1、在销售、生产的商品中加入有害、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或明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仍然进行销售的; 2、商品中使用瘦肉精等国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含有该类药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行为人具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者生产、销售明知是使用瘦肉精或者含有瘦肉精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的标准是: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法》条文应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