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并不当然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原则,只有与不动产物权相关的纠纷方能适用。现实中,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在房屋没有竣工验收交付业主、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开发商与业主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劳动纠纷受理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集体土地包括以下土地: (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 (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 (3)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土地。 (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
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范围有: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受到犯罪分子破坏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
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
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具体有婚姻家庭、继承、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不动产等纠纷。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