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下列情况法院不受理: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
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是指在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时,纠纷当事人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在政府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当事人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承包纠纷,法院受理。但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以及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不受理。
法院受理著作权纠纷的范围有: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
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的房产纠纷有: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产;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凡不符合
法院受理土地承包纠纷,但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和失地村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争议法院一般受理。发生土地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因继承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两个法院都有该类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
继承权纠纷的处理有:协议、调解、起诉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的房产纠纷有: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产;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