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但是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案件,或者监察机关依法所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则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不由公安机关侦办。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提高侦查效率,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我国对侦查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起算,到侦查终结截止,侦查羁押期限是不包含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的期限的。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犯罪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批准逮捕的执行主体为检察院,侦查的执行主体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即由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后进行的。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犯罪侦查八项公开是指: (一)立案侦查信息公开。 (二)逮捕信息公开。 (三)侦查终结信息公开。 (四)移送审查起诉信息公开。 (五)律师会见情况信息公开。 (六)涉案财物处理结果信息公开。 (七)办案人员违法违纪处理信息公开。 (八)
开庭后,关于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是: 1、检察院在审判过程当中发现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 2、没有补充侦查的,人民法院认定证据不足,会做出无罪判决。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 (一)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二)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三)辩护律师会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时,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做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
只有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中才存在技术侦查措施。除了这些重要危害犯罪,还有特殊的犯罪也可能出现技术侦查,即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
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以下事情: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
刑事案件侦查的一般步骤分为: 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侦查。侦查
一是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应直接裁定进入再审。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法院应直接裁定案件进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