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才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对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取得法院做出生效判决书,之后依法向法院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只能执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债务一般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难执行的,是不得执行另一方财产的。不过,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债务的执行:不追加被执行人,但执行实施中初步审查后能判断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执行该财产,产生争议时,通过案外人异议之诉程序处理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司法解释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并非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的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