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是:本罪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追诉期限一般为十年,该期限根据其法定最高刑进行确定。《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
如果是在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以下情节之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所依据的具体标准为: 1、侵害对象是劳动者的生命或者是公共财产; 2、企业等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责任方的刑事责任,第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一个人以上死亡的,或三个人以上重伤的;第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第三,出现矿山生产的安全事故,导致直接的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的;第四,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
行为有以下要件的,就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3、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具体如下: 1、犯生产、作业重大安全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强迫他人非法冒险,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情节特别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有: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
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立案的标准是:1、对象是劳动者的生命或者是公共财产。2、企业等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被提醒之后还不知悔改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是说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之后不停止生产行为,从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即劳动者的生命,或者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