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也就是说只要征收基本农田都要由国务院批准。只有国务院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才能组织实施。因此只要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
征收基本农田应该是由国务院批准的。法律规定了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土地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情形。基本农田受到严格保护,所以批准机关也要求最高行政机关。
农田征收补偿的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同,相对应的农田征收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影响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因素主要有:被征收土地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被征收土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基本农田,一般需要国务院进行批准,只有在国务院批准同意之后,市或者县人民政府才可以进行组织实施,一般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的位置选择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一切建设项目都不可以占用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可以被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 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是征收土地的,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
基本农田可以被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是征收土地的,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即,只有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
一般由国务院批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事项。目前我国实行审批权下放,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目前我国实行审批权下放,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
国家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具体省直辖市制定的补偿标准。根据农田的使用用途划将征收农田分为不同的类型,在参照政府制定的补偿金额可以确认具体的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