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
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伤残1级每人每月增加210元,伤残2级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伤残3级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伤残4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伤残5级每人每月增加170元,伤残6级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工伤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1、对于一到四级伤残,伤残津贴的标准依次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2、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如果工伤职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但单位又无法安排适当工作的,需要支付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 3、
据山东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分别增加190元、180元、170元、16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山东规定,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 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工伤伤残津贴发放时间通常是在工伤鉴定的结果出来之后。一般情况下,在员工的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就可以申请伤残津贴的支付了。伤残津贴分成一次性的支付和分期按照每月进行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自己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则通常是在工伤鉴定之后的一年之内
工伤伤残津贴需要按月进行发放,如果是一至四级工伤的伤残津贴,一般会在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的一两个月内发放;如果是五至六级工伤的伤残津贴,会在单位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
只要员工有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就可以。而且员工在医疗期内本身就是可以休息的。而且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所以员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前是没有必要去上班的。
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85%,三级为本人工资80%,四级为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到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五、六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支付条件为:员工受伤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结果为一至六级伤残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