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在我国若是签署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已经共同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了的,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上约定的分割财产;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对财产分割进行约定或者是还没有办好离婚证发生纠纷的,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分割。
分割协议书及离婚分割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 分割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协议各方的基本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甲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离婚,现对婚后所购房产物业的分割达成以下协议。一、所购房产物业详细情况 1、甲乙双方于2008年10月购进位于地理位置: (地址)(以下简称该房屋)一套。 2
×××,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与×××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
相关案例: 张某(男)与刘某(女)2005年4月,通过北京市某区民政局调解离婚。 1.方自愿离婚; 2.双方无子女,无抚养纠纷; 3.婚后所购位于北京市XX区XX路XX号1302室商品房产权归女方张所
1、离婚协议一般要写清楚财产分割方式的。 2、如果不分割,直接不写出来即可。 3、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分割该房产。
您说的二婚协议书,是指再婚后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吗?如果是,那么离婚协议书内有关子女、财产的分割问题,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首先,就算是再婚,也可以适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的
自愿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一,男女双方的身份信息; 二,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三,双方承诺不存在不适宜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形; 四,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标准,抚养费的支付以及探望权的行使;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的情况下,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两个人的结婚登记时间,登记民政部门名称。两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联系方式。何时生的孩子,孩子的性别,名字,身份证号码(如有)。婚姻共同财产的分配,比如房屋、车辆等财产,归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