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交强险的赔偿原则一般为无过错原则。也就是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赔偿有: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
1、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3、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 4、保险公司作出核定; 5、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赔偿保险金。
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在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被保险机动车和除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其中,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的交通费,伤残偿金,伤残辅助器
1、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2、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交强险赔偿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此范围内,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
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对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无论是否负有责任,都属于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标准范围。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万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无责任的情况下,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额为1
交强险由谁来赔偿要根据情况决定: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超出保险公司责任限额范围部分,应按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
交强险赔偿范围,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赔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