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更改。但如果认定书确有错误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不可以拒收。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不可以拒收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事故认定书只是交通事故处理的责任划分,即使当事人拒收的,只要交警作出了事故认定书,那么对责任的划分需要按照事故认定书来处理。
不能拒收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拒收认定书,并不意味着事故处理机关没有送交。只要事故处理机关对拒收认定书的行为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需要重新认定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
不可以拒收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拒收认定书,并不意味着事故处理机关没有送交。只要事故处理机关对拒收认定书的行为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
可以的,直接到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去说明情况然后申请补办即可。每起交通事故案件交警部门都会有存档的,但是如果时间隔得太久超过了档案存放期限,有可能档案销毁了就比较麻烦。所以最好尽快去相关部分办理补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撤销,但是当事人书面申请复核,经复核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撤销,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是不写责任比例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认定事故各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次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或者不负责任,不会写各占几成的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是否能改变原事故认定,须看以下情形: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可以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