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股东大会具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以及这些董事、监事的薪资报酬,公司如果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组织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发行公司债券等,这些重大决议必须由股东会作出。股东大会的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2人以上200人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在成立主体、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责任承担方式、是否需要会计事务所审计等方面存在着不同。在成立主体上,一人有限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成立,但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成立;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上,一人有限公司有法人资格,个
股东投资款收回有两种办法如下: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如果是用第二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优先股与债券的区别有三点,分别是: 1、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这是优先股与债券的根本区别,优先股的法律属性还属于股票; 2、到期还本付息不同。优先股没有到期的概念,发行人没有偿还本金的压力;而除了永续债券这种特殊的混合证券外,对于绝大多数债券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主要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其实决定公司管理经营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通常公司其它机构都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是一致。 股东大会的主要作用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年召开一次,但是若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应当召开临时的股东大会。法定事由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符合下面几个标准的,就可以认定为隐名股东: 第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订有协议,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这份协议既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明名股东的依据,也是一份有力证据,证明隐名股东已经实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