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4
寻衅滋事符合条件的可以申判缓刑,前提条件是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寻衅滋事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在寻衅滋事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寻衅滋事的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点: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霸道、破坏公共秩序;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迫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的行为。寻衅滋事造成的轻伤取决于行为的性质。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则按寻衅滋事罪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就不需要判刑。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
寻衅滋事怎么定罪,要根据行为性质而言,行为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
寻衅滋事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判处刑罚。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
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赔偿的,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如果造成残疾的,除了上述赔偿以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 如果造成死亡的,则应该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