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婚前财产不需要公证,双方约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除外。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必要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决定。公证只是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不会担心离婚问题,那么公证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相反,做了财产公证在离婚时会减少很多财产方面的问题。
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必须要做的,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存款婚后共同所有的,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可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的,可以不办理,法律并不强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该约定生效时,对双
婚前财产公证有需要的可以去做。首先,婚前财产公证使夫妻财产产权明晰,避免纠纷产生。其次,预防功利婚姻。男女双方中如有一方十分富有,为防范另一方为了家产和自己结婚。再次,消除再婚者的顾虑。对于再婚者,尤其是有儿女的老年再婚者来说,选择婚前财产
婚后做婚前财产公证是有用的。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所以,婚前财产公证后,就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有力依据。
根据我国公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可公证的项目。婚前财产公证也确有必要,理由如下:1、公证后,有利于明确夫妻之间的财产所属,在离婚时减少财产纠纷;2、公证后,预防夫妻其中一方实施攻击性婚姻的行为;3、公证后,有利于消除再婚者
可以。 领证以后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 如果已婚夫妻想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这样才能顺利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结婚前可以做财产公证,也可以不做财产公证,法律没有对公证的时间进行具体的规定。法律规定是: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结婚领证不是必须做婚前财产公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登记结婚的必要条件为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完全自愿等,并不包括婚前财产公证。
最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有: 1、再婚者; 2、男女家庭生活条件差距较大的; 3、经商办企业的夫妻; 4、恋爱期间买房结婚的年轻夫妻。 房地产,如房屋、汽车等,由于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产权随时变化的动产,如存款、玉
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群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再婚者; 2、男女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 3、经商办企业的夫妇; 4、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年轻夫妻; 5、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等。
如果能够明确证明财产属于自己的,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没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在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产生混淆,从而不会产生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