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并且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其继承权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后,所以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前提下。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不能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中遗嘱继承中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代位继承是仅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
遗嘱继承人有代位继承人,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遗赠只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或晚辈直系血亲,而遗赠只适用于非法定继承人之间。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可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会获得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中,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继子女要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因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的亲生子女也就
代为继承只能代为1次。如果代为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第二顺位的代位继承人来继承,不能再次由代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代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