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在六年之后才死亡,责任人一般是不应当对其继续进行赔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各方当事人依其过错程度,在各自的责任比例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农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缓刑的执行方式为: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2、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 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敦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回访考察。 5、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鉴定为工伤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
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经过司法鉴定后,责任方可以按鉴定结果进行赔偿。赔偿事项通常包括以下这些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
半挂车出车祸的,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限额之内进行赔偿,限额不足的,再由责任人进行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划分好责任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和额度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通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告知的赔偿程序,提交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经保险公司核定后,赔偿保险金。如果保险赔偿不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赔偿问题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交警进行调解,赔偿的项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根据受伤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 1、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2、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