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
1、物保由主债务人提供:先主后次 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物保由第三人提供:没有先后顺序 (1)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
1、物保由主债务人提供:先主后次 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物保由第三人提供:没有先后顺序 (1)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
债务人设定抵押担保的责任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顺序承担,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不能直接执行债务人财产,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应当先向法院起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不执行判决书的,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不能款项债务的时候,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可以用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抵押担保。当事人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也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债权人是可以起诉担保人的。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
担保人可以追偿主债务人,当债务人没有履行自己的到期债务,担保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债务人可以以抵押形式反担保。债务人以抵押的形式进行反担保的,担保人取得抵押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实现抵押物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如果担保人为债务人承担了债务的,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自己的追偿权。 起诉债务人应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等。
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债务人是向债权人借款的人,担保人只是对债务提供担保责任,他们并没有直接向债务人借款。 虽然担保人需要在债务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承担债务偿还责任,但是这只是因为其承担保证责任导致的,并不是由于其向债务人借款导致的偿还义务。
可以对未来债务进行抵押担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为保障未来债务的按期履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