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工地上工伤由包工负责人负责,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
工人受伤的负责情况具体如下: 1、工地工人受伤是由包工头负责的。在建筑工程中,工地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实则就是工人的雇主,工人受伤时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包工头赔偿相应的损失; 2、如果第三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将工程分给没有取得资质证书的施工
由建筑工人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
索赔。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雇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主拒不赔偿的,受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在工地上受伤了的解决办法: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首先要承包方有承包的资格,如果没有相应的资格,不构成承包关系的,只是雇佣关系。其次,构不成承包关系,无论是否有签订承包合同,都是不是承包关系,而是雇佣关系。最后,雇佣关系中,根据我国的民法和侵权责任法,雇员受伤,雇主就要在相应过错上承担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