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7
我国的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通常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和自身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的利益、并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
我国刑法规定,解释:触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一般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单处罚金。如果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的,那么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应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3)决定公司的经营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3)决定公司的经营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
五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非法经营包括很多情况,需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不同,来确定定罪和立案的数额。根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没有取得相关经营许可,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业务数额或者造成
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可能涉嫌触犯非法经营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市场秩序,以及国家对外贸易的管理制度和海关关税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表现形式:没有经过许可,经营国家不准
非法经营罪一般指的是违反国家的规定,并出现以下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扰乱市场秩序,导致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其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