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
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 1、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鉴定; 2、医学会通知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3、当事人依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4、经专家鉴定组成员合议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后,得到赔偿的方式为:患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获得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
首次鉴定(市、地级鉴定)2200元例,其中,哈尔滨市3000元例;再次鉴定(省级鉴定)3200元例。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支付标准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情况制定,具体可咨询当地鉴定部门或者当地律师。
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
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后的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一次的鉴定是最终的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2.坚持依据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 3.坚持选择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伤的,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来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定。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