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 1、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
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请求相对人向其履行义务,并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对人也可以向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 (1)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2)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以法院确认其代位权成立为前提。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
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
债权人的代位权,指的是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一种方式。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则除外。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一种方式。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则除外。
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是: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