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个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特征是财产独立、人格独立、责任独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企业设立时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企业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
股东会普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其他。
股东权益包括的内容: 一、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
股东的权利包括:1、选举权。2、被选举权。3、知情权。4、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5、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5、对新生资本股东有优先认购权。6、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7、有分配公司利润的权利。8、盈余分配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法律
第一,股东享有知情的权利,第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第三,可依法转让股权。第四,在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则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五,请求公司按照合适的价格回购其股权的权利。第五,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第六,请求法
股东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也称为隐名投资者和实际投资者。显名股东是指正常情况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机
普通股东的资格限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合伙企业是指由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共担风险,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并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组织形态之一,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之一,公司
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其保证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对其保证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有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毫无疑问,合伙企业是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经济能力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