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行为人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只处罚大型活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且要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人死亡
构成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会受到处罚如下: 1、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有关单位的刑事责任: 1、导致1人以上发生死亡,或者造成3人以上重伤; 2、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不限于“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任何单位的职工。《刑法》对此罪规定了两种量刑幅度,第一种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