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不盖章,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途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是: 1.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3.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4.如属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 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 2.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面积、位置、屋内设施等基本情况; 3、租赁用途以及期限; 4、租金及支付方式; 5、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纠纷解决方式。根据2021年生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个人与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
解除房屋的租赁合同如下: 1、协商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纠纷,而不动产纠纷是适用专属管辖的,有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是: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情形:出租人交付给承租人书面的转租委托书、承租人持有房产证、或出租人在知道承租任有转租行为六个月内,没有制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