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9
借款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期间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的,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款协议延期,如果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仍在原担保期间内承担担保责任;过了原担保期间的,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则担保期间可以延长至当事人约定的期间。
借款合同中代表人的担保有效期根据双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确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担保有效期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通过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借款合同的还款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就可以展期。借款合同展期之后,借款人应在展期后的还款期限内及时还款。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保证分为
借款协议延期,如果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则担保人要对延期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则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担保人不对超过保证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与贷款人进行约定的,可以延长借款合同的还款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合同展期之后,借款人应在展期后的还款期限内还款。
借款合同担保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不明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担保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
借款担保协议的保质期应为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在保证合同中对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合同当事人是否对其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