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帮助信息网路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相关问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帮助行为,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为他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犯罪数额达到一万元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
毒品案件立案按以下标准立案: 1、非法制造、出售、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原则上应当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允许他人吸食,从中获利的,以贩毒罪立案; 3、制造、销售、运输假毒品的,以制造、销售、运输毒品罪立案; 4、非
所谓允许他人吸毒,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地方。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数量和时间,对本罪的构成没有影响,即无论容留多少人,无论容留多少次,多长时间,都可以构成本罪。符合立案标准的情形如下:1、容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第一、二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是行为者必须实施擅自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不应视为成本罪的行为。二是行为者实施拆卸、隐瞒、丢弃邮件、
涉案900克,依据刑法主犯可以处死刑了。从犯根据其在犯罪组织中所起作用,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起码量刑也在十五年以上。《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
毒品犯罪是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好社会秩序以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刑法有专门的条文对毒品犯罪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没有作出“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原则上
在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鸦片数量达200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数量达10克以上的; 2、涉嫌持有吗啡的数量达20克以上; 3、杜冷丁重量达50克以上; 4、盐酸二氢埃托啡重量达2毫克以上;
对于盗窃罪,并非所有的处罚都是以数额标准来确定的。如果是具有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行为的,那么不管盗窃的金额多少,一律都构成盗窃罪。对于一般的盗窃行为,那么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会予以立案。一般而言,个人盗取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