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该准许离婚。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
离婚案缺席判决的具体条件包括: 1、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会缺席判决; 2、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且被告提起了反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得另行结婚。” 2、昨天和你通过电话,关于上诉时未提及婚姻关系解除事宜,十五日内是否生效的问题,
债务和财产一样,有婚前债务,婚后共同债务,婚后个人债务,跟财产的划分方式差不多。夫妻双方可以把债务当成“负财产”,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各自承担多少债务。原则上应当各承担50%。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
离婚案件二审后不能再上诉,《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根据上述《民诉法》的规定,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是否能直接判决离婚,要看是否可以证明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上诉有两种,可以分为对离婚判决的上诉和不离婚判决的上诉。所以,二审不判离婚的情况主要有: 1、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有问题而裁定发回重审,这种情况二审法院一般不判离婚。例如,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离婚问题的
如果男女双方是协议离婚的,那么协议离婚的条件比较简单,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在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时候,那么就只能采取诉讼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必须要向法院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如果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