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处罚的案卷为长期保存。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行政处罚信息是永久保存的,不过不会进入当事人的个人档案进行公开,仅在机关内部在需要的时候由工作人员进行查阅。
公安部门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保管的期限依据案卷性质而不同,一般不少于30年。
公安部门行政处罚案卷保管一般为二十五年,之后会向社会开放。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行政执法案卷在公安机关内部长期保留。行政执法记录虽然长期保存,但并不会进入个人档案公开,而是在行政机关内部保存,仅在工作人员因办理案件的需要才可以进行查询。
对行政执法的案卷材料要保存多长时间,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而依据档案法的规定,档案材料一般是保存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
公安部门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保管的期限依据案卷性质而不同,一般不少于30年。
行政处罚的立案时间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内。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等材料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案卷保存年限是永久保存。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为30年。可以按照“一般程序”为“重要的,“简易程序”为“一般的”来确定保管期限。
行政处罚的立案时间一般是十五日内。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举报材料后,就应在十五日内予以核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的,则书面告知当事人理由。
公安部门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保管的期限依据案卷性质而不同,一般不少于30年。
劳动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至少保存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仲裁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军事秘密的,按照国家或者军队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行政处罚的立案时间是七个工作日内。例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等材料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