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1、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起诉的方式行使。 2、债权人提起诉讼时,以债务人为被告,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 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撤销权存在的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包括以下内容: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债权人撤销权包括的内容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法定其他内容。
合同当事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4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具有下列权利:请求债务人按约定全面履行债务的权利;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权利;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权利;以及在通知债务人后,依法转让其债权的权利等。
债权债务纠纷案由有以下这些: 1、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2、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4、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5、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等法律行为危害其债权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法律赋予债权人撤销权,目的在于对债务人的债权人的一般债权提供担保。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因为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在受让人明知的情形下,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时产生的纠纷。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具体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是有效存在的;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和债权担保、无偿转让其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