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1、弄虚做假,进行商业欺诈。如假冒名牌商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掺杂使假、从事虚假的有奖销售等非法营销。 2、搭售商品,将紧销商品与滞销商品搭配销售等。 3、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如强迫交换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购买者的购买选择,用行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实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以及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等都构成不正当竞
常见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1、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除了上述两种行为外,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假冒仿冒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行政强制经营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等。以上能够帮助我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级别管辖的确定: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经营者,包括合法、非法经营的经营者。 2.客观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损失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主观上有过错。
(1)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为经营者,包括合法、非法经营的经营者。 (2)客观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损失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主观上有过错。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条件有: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活动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主体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行为上,经营者实施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混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损害竞争对手商誉、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等等;结果上,导致了损害
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的主体应该是市场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服务活动的公民或者法人;2、不正当竞争活动侵犯的是其同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不正当竞争行为人与他人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应当是行为人的不正当竞争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
根据法律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非法窃取商业秘密、非法泄露或公开商业秘密、非
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有: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竞争秩序混乱,造成不公平竞争;对其他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政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增加消费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