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借钱不还,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死亡担保人需要还款。因为债务人死亡并不会导致债务消灭,既然债务没有消灭就需要还款,保证人在债务人无法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下需要替其承担还款责任。不过实践中一般会先用死者的遗产来还款,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才需要担保人还款。
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是有责任法人,债务人死亡的,保证人还应当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的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死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还款,还款后有权向死者的继承
债权转让后原担保人的责任一般没有变化,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保证人还是应当根据约定承担其保证责任,除非未通知保证人,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解除之后担保责任不一定会免除,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担保责任则可以免除。
主合同被撤销后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民法典》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合同变更后,如果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取得了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则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变更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变更加重保证人责任的,对加重部分
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没有具体限制,按照规定,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是具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担保人应按其约定的期限来承担责任;如果未约定的,担保人应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偿还责任。 因为保证从其意义上说就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责履行,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这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应包括债务人死亡。借款人死亡,并不等于主债务也随之消灭,保证人仍应在保证范围内对主债务承担连带
司机酒驾同车人员没有责任,酒驾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时效是担保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