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主合同变更担保责任的处理方式: 1、如果主合同变更经过担保人同意,则担保人依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主合同变更未经过担保人同意,变更后的主合同减轻了债务的,担保人仍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变更后的主合同加重了债务的
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贷款还不起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主合同变更对担保人有影响。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主合同变更减少债务的,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债务增加的,担保人对增加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
担保合同无效后有下列责任:当事人因担保合同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并且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要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包括: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按照相关规定,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晚于主合同是有效的,签订了主合同后,才签订担保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是主债务届满后6个月。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
视情况而定: 1、如果债务人偿还了债务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要按约定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1)如果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求还款。 (2)如果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找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