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二手房买卖合同若没有附期限则一直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
《民法典》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权: 1.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法律其他规定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认可并签字或者盖章,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间合同最早出现在德国民法典中,在我国仅为学理说法。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二分编第二十六章专门规定中介合同,这一有名合同实质就是居间合同。
《民法典》规定终止购房合同赔偿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房屋买卖违约的定金退还分三种情况:任何一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情况下且需要退还定金的,应赔付定金双倍;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定金应当退还;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
卖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定金应当双倍返还给买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合同违约的赔偿有:1、按合同约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2、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3、违约方拒不赔偿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