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应当先将现场证据固定,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尽可能恢复交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天气情况,当事人情况以及保险公司等相关情况,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在符合条件下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二是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事故按简易程序处理。其中后者包括警察在事故现场的简易处理程序在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因赔偿问题不能自行解决而报警案件的处理程序。 根据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不可以复议。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不服或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有异议的,不是申请行政复议,而是应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当事人如果逾期提交复审申请的,相关部分是不予受理的,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一起交通事故,仅限复
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一般是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处理事故的交警队确认无误。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固定现场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3、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依法给予处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