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的区别:债务转移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有着较大区别:主要是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发生消灭,债务人将退出该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
债务债权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某些行为的民法权利,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债务与债权相对,是指必须为某些行为的民法义务。因此,债务关系本质上是司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不能单独存在。债务发生的主要原因可分为合同、无因管理、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债权人是代位权和撤销权权利的主体,而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2、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可以通过其需要的条件区分,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承担则是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务转让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 (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两者的区别如下: 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 2、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3、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
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
一.债务重组和重整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 二.债务重组利益调整范围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而重整制度利益调整主体范围更广。 三.与债务重组相比,重整制度更为灵活、综合和复杂。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债务转让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