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如下: 一、货币出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如果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二、非货币出资。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用这些财产出资
股东虚假出资会触犯刑法。虚假出资应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其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构成虚假出资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可以抽逃出资。因此,股东退股时,一般不直接退还资金。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1、股权转让,这是许多公司经常采用的方式,因为相对简单方便; 2、减资方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履行一定的表决程序和议事程序,同时公告和通知债权人;
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是以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应当认定为抽逃出资。 首先,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注册资本中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专用帐户‘’。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如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处罚。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 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如下: 1、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表决。股东之间的转让未经股东会同意; 2、转让出资涉及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 3、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4、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
(一)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 (二)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 (三)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 二、减资方式退出。 三、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 四、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
名义股东实际上是指代表股东持有股权。如果想彻底摆脱责任,应该将代表股东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指定的第三人。代持股权,又称委托持有、隐名投资或化名投资,是指实际投资者同意他人以实际投资者的名义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
股东退出公司的,有3个步骤。分别是:1、转让本人股权;2、对公司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股权;3、公司解散后退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在公司被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