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在如下时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1、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 2、被继承人立遗嘱、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但被依法撤销或认定无效的; 3、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其他情况。
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
遗产继承离婚可按照如下方式予以分配:若离婚时,认定不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则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裁判。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
继承人开始分配遗产的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前者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杀害等原因而死亡;后者是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该期限改为六十日。 另外,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当几种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候,其效力(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
遗产在法定继承人之间一般是均等分配。各个继承人可以对遗产的分配问题协商一致,可以不均等的分配遗产。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生活困难的,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
继承遗产的分配方式: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的,或有需要照顾的特殊继承人的,也可以不均等。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分配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归受遗赠人;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房屋归遗嘱继承人;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房屋归法定继承人。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继承顺位,在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非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