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得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特别累犯是可以减刑的,不适用假释,也不适用取保候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为累犯具有较强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不能被取保候审
累犯可以在一定刑期不可以假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不得假释。
累犯不能假释,累犯属于已经执行过刑罚又再次违法犯罪的,其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大。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前罪与后罪发生时间超过五年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如果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的,法院是可以判处假释的。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
我国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下列情况不能认定为立功: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至少十三年的时间,若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的,则允许假释。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之后,可不受以上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及因为故
报了警立了案是否可以撤案,要根据情节来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首先,特别累犯的条件是曾经犯过以下三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次,要求已经执行完毕刑罚或者赦免。特别累犯没有时间限制,在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类犯罪,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