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的方式: 1、未成年人按下列顺序指定: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成年人按照下列顺序指定: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居委会能指定监护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的作用: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且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成年人按照下列顺序指定: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未成年人按下列顺序指定: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
居委会按照以下方式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按下列顺序指定: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成年人按照下列顺序指定: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指定。根据相关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委会按照以下方式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按下列顺序指定: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成年人按照下列顺序指定: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
依据相关法律,指定监护人需经居委会同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
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的,利害相关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并且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不能擅自变更,就算擅自变更,也不能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