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合同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法定撤销情形,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具体如下: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欺诈或胁迫; 2、重大误解; 3、明显不公平。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
行政处罚撤销不止五种情形,而是六种情形,具体包括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以及明显不当的。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的具体种类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主要包括: 1、当事人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 2、被第三方欺诈订立合同的; 3、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 4、一方以欺诈或者胁迫手段与对方订立合同等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根据2
1、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心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