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已经不需要再缴纳营业税,而应当缴纳增值税,其纳税义务人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人。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不是受让者,而是转让者。转让者是指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给他人进行使用,这些权利还包括债权、股权、经营权、营业税等。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截止目前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并未出台文件对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单独规定不是3%的征收率,因此,小规模纳税人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转让方当事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
5%【计税依据】,不缴纳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
有下列税种: 1.营业税。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纳税地点:企业应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