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由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的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死亡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20年计算。如死亡职工的年龄在60岁以
建筑工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 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10
建筑工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包工头与工人死亡不一定会认定为工伤,只有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符合情形的时候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所以如果是工伤,应该找保险公
工人在工地宿舍突发疾病死亡,一般应当由自行承担责任,单位给予适当补偿。农民工在工地宿舍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取得补偿,一般来说由单位给予补偿。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
企业单位要对死者家属赔偿相关费用,例如丧葬费、精神损失费、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的赔偿方式一般是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
目前我国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有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地面起壳起砂等,从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上对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原因作划分,主要有建设单位的原因、勘察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和监理单位的原因,也有可能是以上参建单位中
工地工伤由包工负责,除包工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单位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属于工人过失的,工人应当一并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向工人或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