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 1、以组织为首,策划、扇动盗伐林木,或破坏植被面积较大,造成森林资源损失;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伐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 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 数量较多的起点
受雇采伐林木的,如果雇主命令雇工进行滥伐,雇工不承担刑事责任,雇主构成滥伐林木罪;如果雇工擅自在雇主制定的范围之外进行滥伐的,雇主不承担刑事责任,雇工构成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案件立案标准是: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十立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广东关于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死树枯树不构成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犯了非法滥伐林木罪既遂的量刑处罚:如果属于数量较大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属于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摩托车肇事,构成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盗窃尸体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盗窃尸体行为以尸体原来不在行为人控制这下为必要,如果尸体原来在行为人控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