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的程序为:接受案件,进行审查,再由本侦查部门进行初查,如果不属于检察院侦查范围的,移送到有关机关。如果有犯罪事实,需要制作《立案报告书》。再进行详细侦查,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最后查明犯罪事实的,侦查终
检察院可以侦查刑事案件,但是只有在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时候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况下。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并且,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指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受贿罪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金额: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予以立案,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最新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范围是: 1、对于背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
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案件有四种: 一、贪污贿赂案件10种类: 1、贪污案件; 2、挪用公款案件; 3、单位贿赂案件; 4、贿赂案件; 5、介绍贿赂案件; 6、单位贿赂案件; 二、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即滥用职权案件;玩忽职守案件;故意泄露国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情况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情况的,在涉及到对当事人造成了人身侵害的,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进行合法的判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