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
取保候审到期后,如果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将保证金退还给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到期之前检察院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以后受到传讯,如果是公安机关就是补充侦查,如果是检察机关,就是讯问和履行告知程序。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1、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
被传讯的时候才必须到案。取保候审应当遵循的义务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
应该是外地司法机关已委托你老家司法局为执行机关。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以,你司法局才要求你报到的。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因此,取保候审到期后,人
取保候审的办理手续具体如下: 1、发起取保候审的申请。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或其指定的法定代理人及代理律师等,享有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权利。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及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会在7日之内作出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