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
拆迁协议签了,在生效后不可以反悔。反悔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协议。如果因为协议发生争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签了拆迁协议不能反悔,但是有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可以反悔。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
拆迁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
房屋买卖协议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是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合同关系形成后,可以就有瑕疵的民事合同进行权利救济,因此,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技巧: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
对已经履行了的赔偿协议一般是不能反悔的,除非当事人有撤销权。 1.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实施的赔偿
房屋征收举行听证报政府批准同意能提高拆迁补偿。房屋进行拆迁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需报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门